迎新禮品之條款及細則:
1. 客戶須於2008年12月31日前遞交所需文件以申請豐明麥嘜麥兜信用卡,方可享獲迎新禮品。迎新禮品只適用於主卡客戶。申請人如同時申請多張新主卡亦最多只可獲贈迎新禮品一次。
2. 麥嘜麥兜咕口臣被:成功申請麥嘜麥兜信用卡並於發卡後首2個月內累積簽賬或現金透支滿HK$2,800之主卡客戶,方可免費獲贈麥嘜麥兜咕口臣被乙個。附屬卡之簽賬將合併於主卡賬戶計算。而此禮品只適用於過去
12個月內未曾持有麥嘜麥兜信用卡之主卡客戶。
3. 禮品換領信將於新卡累積滿指定消費金額後一個月內寄予主卡客戶,而有關信用卡戶口必須於發信當日仍為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。 累積簽賬包括零售簽賬、現金透支、「簽卡有分期」計劃金額、「 兌現」計劃金額、結餘轉賬金額、 繳費金額、免息分期金額及「八達通自動增值」服務金額,不包括銀行手續費(年費、財務費用、逾期費
用、現金透支手續費)、籌碼兌換、未誌賬/取消/退回及所有未經授權之交易。
4. 迎新禮品數量有限,先到先得,送完即止。禮品不可兌換現金,如遇缺貨,豐明銀行保留給予另一款禮品之權利。
5. 迎新禮品均須於換領信指定之換領日期內前往換領,逾期無效。
6. 對有關禮品的質素及供應量,本行恕不承擔任何責任。本行保留隨時更改本條款及細則或終止優惠的權利而毋須事先通知。
7. 若客戶於新卡開戶後13個月內取消主卡,本行保留於信用卡戶口內扣除HK$300手績費之權利,而毋須事先通知。
   
此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異,概以英文版本為準。如有任何爭議,本行擁有最終之決定權。